在 虚 拟 的 天 堂 中 沉 沦zhaofj复制地址

如果你爱一个人,让他到网络中来,因为这里是他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让他到网络中来,因为这里是他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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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08 档案

日前,海外媒体据披露最新搜索引擎付费点击数据,表明美国人对付费搜索广告的点击次数与去年相比减少了。对Google而言,付费点击增长速度的降低至少从去年10月份就开始了。ComScore数据显示,与上年同期相比,去年10月份付费点击增长速度为37%,11、12、1、2月份的这一数字分别是27%、12%、0、3%。这些数据或许能够解释Google为什么会将竞价广告向左边自然搜索信息部位扩展,也能解释为什么Google会不惜充当违法侵权的辅助帮凶,但如果持续这样玩下去,至少意味着搜索引擎Google开始完全堕落,开始走向滑坡,这对Google而言无疑是非常危险的,Google该反省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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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各家春促的表现来看,笔者对联想期待,对惠普本次业绩关心、对戴尔较为忧虑。对联想有期待,是因为联想是春促的开创者,在过去都拿出了有效的促销方案,至今仍有人效仿,尤其是今年转型促销服务后,市场如何反应和经销商如何配合,让人遐想;而惠普这次大举卷入春促,看得出有厉兵秣马的充分准备,究竟结果如何,期待最新财报;而戴尔打算拿商用市场开刀,探索与渠道经销商合作,甚至提出由经销商来提供服务,简直是有点“转基因”了,让笔者有点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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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负责确定美国在ISO国际文档标准投票中所占立场的一个技术委员会的两名委员透露,美国赞成OOXML成为国际标准的立场不变。可见微软OOXML一旦成为国际标准,那就很可能成为维护美国政府利益的杀手戬。笔者认为ODF、UOF应该联合起来,如果ODF能UOF一起融合并最终成为国际标准,那么不但能够打破微软长期垄断的局面,而且在与文档有关的应用领域,从此将有公平的竞争。到那时,将是所有厂商(包括微软)去兼容一个真正的国际标准,而不是其他厂商去兼容微软一家的私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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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奥克斯把手机当白菜卖过,神舟把笔记本当白菜卖过,如今PPG、VANCL似乎也有将衬衫当白菜卖的趋势。但衬衫是啥东东?那是一二级城市白领男士们的普遍着装,这类用户对服装品质、对审美、对款式体验的需求其实最为根本,价格倒并不是最重要购买考虑因素,经济学里有个名词叫“吉芬商品”,指的是当商品价格上升时,需求量增加,价格下降时,需求量减少,对于白领衬衫而言,当服装降价甩卖的噱头低过一定限度,如面子问题时,对真正购买潜力最大的白领消费人群来讲反倒没了购买兴趣,就会成为吉芬商品。难道PPG、VANCL真要将衬衫卖贱卖成吉芬商品,并最终走上被用户抛弃的地步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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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对富士康诉比亚迪案涉及的相关文件是否具有公知性进行鉴定,据报道,该鉴定中心的第一批官方鉴定书已出炉,鉴定结果表明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大量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应该说正是在这一组有利于富士康的证据出现,才最终促使富士康放弃民事诉讼,启动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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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55.la已经与阿里妈妈达成合作,支持阿里妈妈体系内的所有规格的banner广告,阿里妈妈是个人广告C2C交易平台,服务的对象本身就是具有长尾属性的中小网站和个人博客,至今已经汇集了超过20万家中小网站和20万个人博客,这就意味着,通过与阿里妈妈合作,阿里妈妈的众多客户,也就成了55.la的潜在服务客户,这一操作手法,是笔者最看中的推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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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陈彤,我不知道新浪还能剩下什么值得称道的伟业,失去陈彤,我不知道新浪还能靠什么去维持并创新“新浪之道”;失去陈彤,我不知道新浪还能否继续保持传统门户老大的地位;失去陈彤,我不知道新浪还能否继续与搜狐、网易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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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谷歌,“延迟缴税”是个很暧昧的词汇,如果未被查到“延迟缴税”,是否意味着可以永远“延迟缴税”下去,那么这样的“延迟缴税”难道不是偷税是什么?谷歌对外表示:也许与自身财务人员刚入华,相关财务人员非常缺乏经验有关。这样的解释也未免太荒唐、幼稚,Google发源于美国,那可是一个法治氛围、公民纳税情节很浓厚的国度,怎么来到中国就缺乏常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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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继2005年皇明太阳能推出世界首台原配一体机后,秉承“先好用后好卖”理念,如今皇明再度重拳出击,原装集成太阳能横空出世。由于是一套整体集成式解决方案,能够保证热水从生产到传输再到使用,全程放心无后患,实现全年热水安全到家。以太阳能行业规模最大、检测项目最全面的检测技术中心和全球样板工厂为强大依托,皇明原装集成太阳能将全面终结“拼装”太阳能隐患时代,开创太阳能无后患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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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淘宝作为国内最大的C2C交易平台,作为虚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商,作为交易游戏的规则制定者,其对买卖双方制定的电子契约本身就受法律保护,因为在合同法中,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达成的协议本身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其实亦子剑想表达的意思是:民事合同的自由意思表示,不应该违反国家强行法规定,如果违反,那么当然无效。一旦启动国家司法程序,法官首先要认定的就是买卖双方以及淘宝之间形成的三方合同中关于“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约定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对之应该区分具体纠纷的法律关系来认定,如果该纠纷是纯粹的买卖合同纠纷,那么无疑该约定违反了国家诉讼法和证据法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强行性规则,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但如果该纠纷属于因买卖产品而引发的致人损害纠纷,即发生了合同侵权竞合情形,那么按照实证法规定,这样的举证责任就该倒置,而说淘宝与买卖双方的约定是重述了这个强行法,这样的约定当然是有效的。因此对于这类合同侵权纠纷,司法第一采用的必然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即采用约定的“买家申诉、卖家举证”规则,因此笔者认为,亦子剑笼统的说“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约定在法律中得不到支持的结论是有瑕疵的,至少有点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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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央视315晚会,如果单独从分众无线获得的市场份额以及用户数据信息容量方面,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各地银行、工商等行政部门的公关影响力,但从被315晚会大暴光角度来看,其以上所有建立的业绩,都可能被毁回一旦。至于单独分拆上市,更可能会被延缓,或许这都由于江南春同学在央视赞助的广告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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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具备体验属性的直销男装,如果通过低价还能够刺激网民首次尝鲜式购买,但如果不能保证服装在款式、风格、质地、搭配、满足个性多元需求等方面对顾客有根本吸引力,那么仍旧不可能长久,更惶论论做大做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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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是由于“假一赔三”是一套类似司法的契约诚信机制,笔者也有一些担心,假如有卖家不遵守“假一赔三”,那么是否意味着该网站为履行承诺需要先向消费者赔偿,然后再向违约的卖家追偿呢?我们知道,网络的虚拟性和网商交易的频繁海量,或许最终会让该网站疲于应对众多违规商家。这或许才是该措施最终能否发挥效用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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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网商代表着传统第三产业的网络化,由于与每个网民的吃、穿、住、用、行等日常消费行为息息相关,也意味着承载生活服务类网商的生活搜索平台存在巨大的商业价值,国内网民基数的日益增加、网络服务消费需求的日益扩大,使得生活服务网商群体的网络化营销变的越发积极,从而带动口碑网等生活搜索平台的成长,口碑网的未来必然在于众多生活服务网商群体的网络化培养,在于众多生活服务网商群体与众多网民的互动性信息传递,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众多商机的累加而引发的质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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