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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福军来源:《网吧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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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
                 
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按照《条例》第11条规定已取得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的网吧,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筹建工作,逾期不得向其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网吧资本市场对投资者只能持一种冷淡态度,随着各地网吧经营退出机制的落实及常规执法的加强,一批网吧老板被迫转行将是必然。

打开网吧论坛,各地转让网吧牌照的信息横飞,原因或许有两点:一是当年“要想发,开网吧”的从业者们,如今在“要自杀,开网吧”的惨淡经营中,无法维持,趁着全国网吧牌照暂停审批,牌照市价高涨之季,赶紧出手,高价套现走人就成了必然选择,这些人本身就属投机者;二是真正热爱网吧业,将其当事业来做,但出于种种原因,既有自身的,也许更多是外部施加的,最终迫于无奈,关闭经营,无奈退出。之所以区分,笔者认为这涉及到职场情怀与做人原则,很有必要。
                 
对于第一类投机者,网吧不过是其资本投机中的一个驿站,当过客匆匆之后,会继续寻找下一亮点,网吧经营历程或许成为记忆或许就被遗忘,而对于第二类人来说,即使外因被迫不能继续经营网吧,但仍旧会心系网吧,关注网吧,因为网吧是他们内心中不能放下的爱与痛。最为典型的就是全国网吧维权第一人的业主李远,2004年8月,一个月内两次将山东齐河县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送上被告席,且两案全部胜诉,轰动全国网吧界。此后迫于压力将网吧转让,但却开始了专职网吧维权之路;再例如深圳网吧维权人士公民证,在网吧关闭经营后,积极探询网吧电子商务增值模式,建立了网吧渠道,引领网吧老板闹革命,这样的情怀是难得的。
                 
网吧老板转行后,又能做些什么呢?对许多被迫转行的普通业主而言,网吧或许就是他们当年再就业、甚至创业的起点,身家性命全都搭在网吧上,转行就意味着失业,由于自身在学历、素养、技能方面存在短板,如何才能够再次起飞呢?笔者认为对于已转行的网吧老板,以下三条路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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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福军 阅读() 评论()  编辑 发表于:2007-05-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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